东莞代理进出口 东莞代理出口退税 东莞代理新旧设备进出口 代理牛皮进口 东莞国际货运代理 进出口代理 进出口代理公司 进口报关代理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墨西哥合众国农业和农村发展部关于墨西哥高粱输华植物检疫要求议定书》规定,允许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生产的、符合检验检疫要求的墨西哥高粱进口。现将进口墨西哥高粱检验检疫要求予以公布(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进口墨西哥高粱检验检疫要求.doc
上一条: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21号(关于发布《海南自由贸易港进口“零关税”原辅料海关监管办法(试行)》的公告)
下一条: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23号(关于2021年度自新西兰进口有关农产品触发水平数量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