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贸易进出口经营权申请条件和流程
来源:本站时间:2017/12/12 14:43:27

  一般贸易进出口经营权为贸易公司,可经营或代理外经贸部门核准的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加工贸易、"三来一补"业务、对销贸易和转口贸易等。

一般贸易进出口经营权申请条件:

1、企业应具备企业法人资格,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规定办理工商年检并通过年检。

2、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

3、已办理税务登记,依法纳税,按国家规定办理税务年检并通过年检。

4、该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在3年内未曾担任过被撤销对外贸易经营许可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指在其担任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期间,企业违法违规被撤销对外贸易经营许可)。

5、具有从事进出口业务的专业人员。

一般贸易进出口经营权申请流程:

1、先要申请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步伐如下:

先去工商局给营业执照做增项(经营范围须包含“从事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然后去外经贸局外贸科进行备案。企业到外经贸局备案,需要提交材料如下:

(1)网上提交打印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2)变更后的破产执照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个体工商户可免交);

(4)个体工商户须提交合法公证机构出具的财富公证证明(本件);

(5)外资企业先变更破产执照及核准证书,再提交经合法公证机构出具的资金信用证明文件(本件)。

2、取得《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后,正在一般开展外贸营业前,企业还需打点手续如下:

(1)到所正在地海关心册登记;

(2)到所正在地外汇局,取得核销号码;

(3)省海关金关焦点ic卡录入;

(4)省技监局网上认定盖章;

(5)所正在地工商局、税务局网上认定盖章;

(6)省海关金关焦点开卡;

(7)所正在地外经贸局网上审核盖章;

(8)所正在地外汇办理局审批盖章;

(9)材料送回所正在地海关审核认定;

(10)海关ic卡开通利用;

(11)企业将海关心册登记书传实到市外经贸局。